Led基礎知識
光源發出光的量稱為光通量,而在某方向上光的分佈密度稱為發光強度,照度為光落在物體表面的密度,而我們所見的並非照度,而是該物體所反射的亮度。光度計量中以坎德拉為SI基本單位,而流明、勒克斯等均為導出單位。這些照明常用術語的定義如下:
光通量 (Luminous flux,Φ)
單位為:流明 (lumen, lm)
即一光源所放射出光能量的速率或光的流動速率(flow rate)為光源發光能力的基本量,單位為流明 (lumen,lm)。根據定義,1 lm 為發光強度(I) 1 cd 的均勻點光源在 1 球面度立體角(W)內發出的光通量(F)。
光通量(F) = I × W lm
此為一般燈鎢絲燈與日光燈的量測單位。例如一個100瓦(W)的燈泡可產生1750 lm ,而一支40 W 冷白色日光燈管則可產生 3150 lm 的光通量。
光強度/光度 (luminous intensity, candlepower, I )
單位:坎德拉(candela, cd)
定義:I , 光強度[cd] = 立體角內之光通量 / 立體角Ω[sr]
1 lm / sr = 1 candela (cd)
1 cd = 12.57 lm
發光強度簡稱光度,係指從點光源一個立體角(單位為 sr)所放射出來的光通量,也就是光源或照明燈具所發出的光通量在空間某選定方向上的分佈密度,單位為燭光(candle or candela,cd)一般而言,光源會向不同方向以不同之強度放射出其光通量,在特定方向所放出之可見光輻射強度稱為光強度。
發光強度為 1 cd 的光源可放射出 12.57 lm 的光通量。
因為LED燈所發出光是具有方向性,故皆使用此為LED燈的量測單位。儘管手電或者LED仍然廣泛採用發光強度作為重要參數,比如某LED是2000mcd。LED用mcd而不用cd(1000mcd=1cd),是因為早期的LED太暗,比如超高亮度的才不到0.1cd,因此才習慣用mcd來表示。
照度 (illuminance, E)
單位:勒克斯 Lux (Lm/m2)